劳务派遣准入门槛由50万升至200万

2013-06-22 07:20:05 中国国际劳务信息网 点击数:306


京华时报讯  人社部昨天公布的《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将自7月1日起施行,为解决过去对劳务派遣单位设立的市场准入“门槛”过低的问题,劳务派遣单位注册资本要求已从不得少于50万元大幅提高至不得少于200万元。

过去由于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单位设立的市场准入“门槛”过低,导致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单位增长较快,一些不具备经营能力的劳务派遣单位甚至“皮包”公司进入派遣行业,无力承担用人单位的法律义务,侵害了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针对这些问题,《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决定大幅提高准入门槛,要求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并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经营场所和设施。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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