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即将生效

2012-06-26 09:06:30 中国国际劳务信息网 点击数:305


  法制网上海6月25日电  6月25日是世界海员日。以维护船员权益,促进航运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主题的2012年中国海员大会6月25日至26日在上海召开。会议就高素质的海员队伍建设、海员培训与就业、海员的权益保障等话题展开研讨。

  记者从会议了解到,《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即将生效。这项被称为全球海员的“权利法案”,将与国际海事组织(IMO)的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一道,构成世界海事法规体系的四大支柱。

  公约一旦生效将会对我国船公司的船员管理运作、船员的福利待遇、船员职业安全与健康、船员招幕与安置、船舶设计与建造等诸方面带来一系列较大影响,它将是海员体面工作的最低标准。

  2010年,国际海事组织在菲律宾马尼拉召开的《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简称STCW公约)缔约国外交大会,将每年的6月25日命名为世界海员日。

  中国是一个海员大国,目前拥有海员约65万人,他们承担着我国93%的外贸运输任务。中国海事局副局长郑和平表示,本届大会在聚焦海员权益保护的同时,还将充分研讨与海员有关的国际公约的履约工作。今年1月1日,“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生效。3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正式实施,船员考试发证工作全面进入过渡期。此外,《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即将达到生效条件。为此,中国海事部门下一步将针对海事部门、航运企业、船员服务机构、船员培训机构及航海院校等不同履约主体作出具体部署。
 
来源: 法制网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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