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民工赴边境务工遇意外3死10伤 终获百万赔偿

2012-06-10 08:37:32 中国国际劳务信息网 点击数:312


  大冶28名农民工赴边境务工突遇车祸,3人死亡5人致残。惨剧发生后,大冶市政府派出工作组赴事发地帮助受害者维权。至昨日,总共争取到100万元赔偿款,并全部交到遇难及重伤者家属手中。

  今年2月,经人游说,28名大冶籍农民工赴云南一家金矿务工,当月23日下午,在抵达工地当天,载有农民工的货车发生意外,栽进路边深坑,事故造成3人死亡,7人重伤3人轻伤。

  事后经云南省沧源县有关部门确认,事故发生地点是与沧源县交界的缅甸国掸邦第二特区炉房乡,并非云南境内。大冶市政府有关部门和金湖街办共6人组成专班,于25日晚赶赴临沧,与当地领导及律师沟通。“维权道路异常艰难。”昨日,大冶市司法局金湖分所所长黄松杰说,矿山老板李忠虽将伤员送至当地医院抢救,但绝口不提赔偿的事。李忠认为,农民工没在矿山做一天事,至多只能算交通事故,应按照缅甸法律赔偿。“如果按照缅甸法律,死亡一人只能赔3到4万元。”黄松杰提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诉讼法》,当事人有共同经常居住地的,适用经常居住地的法律。李忠是中国人,理应按照中国法律办。

  3月25日,这起重大事故终于调解成功,死者的亲属代表签订了总赔偿额60万元的赔偿协议书。但截至5月,仍有5名伤残人员未获赔偿。大冶市金湖街办再次派出黄松杰等人前去协调,历时17天,终于为5人争取到40万元赔偿款。昨日上午,40万元发放到位。

  黄松杰说,这起特大事故给农民工外出务工敲响了警钟,黄石每年有数以万计的外出务工人员。国外、边境的高薪令人向往,但外出务工一定要通过正规劳务公司合法输出,只有依托具备用人资质的单位,外出务工人员在人身、财产安全等方面才会有保障,尤其是涉及到边境地带,一定要多个心眼,提防“被偷渡”。楚天时报讯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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