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劳务挣钱快 刚到国外就被拘

2012-05-02 22:38:38 中国国际劳务信息网 点击数:1350


  中国法院网讯 5月1日上午,辽宁省抚顺市市民叶先生风尘仆仆来到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当他从执行员手中接过一万余元执行款时,悲喜交加,热泪盈眶。他在请求法院继续执行的同时,讲述了他出国劳务的心酸经历和教训。

 

  听说出国劳务挣钱多、挣钱快,这使多次打工失败的叶先生喜出望外。2008年5月下旬,急于出国打工挣大钱的叶先生经朋友介绍认识了大连金州的姚女士。两人见面后,姚女士介绍说:“我能为你办理到新加坡出国打工,职业是司机,前三个月每月工资为五千至六千元人民币,之后每月八、九千元。费用是4.5万元(不含机票)”。听完姚女士的介绍,叶先生很感兴趣。便按照姚女士的要求将各种材料及证件交给了姚女士。之后,回家等待去了。

 

  2008年6月初,姚女士给叶先生打电话告知叶先生,出国劳务手续已经办理完毕,要他将三千五百元机票款汇到姚女士卡里,好帮他买机票。叶先生马上按姚女士的要求将款汇给姚女士。

 

  6月7日,叶先生乘火车来到大连,将4.5万元交给姚女士,并从姚女士手中拿到了机票。当天,叶先生从大连登上了飞往新加坡的飞机,6月9日凌晨安全抵达新加坡。可是,让叶先生万万没有料到的是,他出国打工未成,还没见到新加坡雇主,就于当天被送到了新加坡拘留所。一天活没干,反被拘留了十一天,一分钱没挣到,反而在拘留期间花去了四千元。这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啊!叶先生郁闷极了。

 

  6月20日,叶先生被遗送回国。他带着迷惑和愤怒找到姚女士,要求其解释原委、返还出国劳务费用并赔偿经济损失。姚女士承认没有和新加坡雇主协商好而导致出错,自认叶先生的出国劳务费用是4.5万元。她返还叶先生八千元后,答应余款由姚女士本人向新加坡方面追回,如不能追回由姚女士承担。可是,姚女士一直没有返款。无奈,叶先生一纸诉状将姚女士告上了法庭。要求姚女士返还委托费3.7万元,赔偿机票损失三千五百元。姚女士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诉讼。2009年12月10日,法院只好缺席判决。判决姚女士返还叶先生委托费、机票费合计40,500.00元。

 

  判决生效后,姚女士电话停机,去向不明,好象人间蒸发了似的,没有了踪影。叶先生只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在多方查找无果的情况下,查询并强行扣划了姚女士的银行存款一万多元,并查封了姚女士的房屋。目前,此案正在继续执行之中。 

 

  叶先生最后说:我后悔啊!后悔当初轻信了朋友的介绍出国打工、后悔当初没有找一家有资质的出国劳务中介公司办理出国劳务。现在,只能寄希望于姚女士的良心发现和法院的强制执行了!如果姚女士还不还款,我请求法院按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令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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