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劳务未成行 黑中介被判退费

2011-10-17 08:23:20 中国法院网 点击数:710


    随着我国对外劳务合作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出国劳务成为一个热门行业。一些非法中介利用人们对合法渠道与非法渠道缺乏相应的辨别能力,大肆编织陷阱,致使大量“淘金者”上当受骗,从而赚取大量黑心钱。10月8日,江西省峡江县人民法院一审审结了这样一起出国务工纠纷案。
  2010年5月,峡江的郑志生看到了前程对外劳务合作公司打出的代办出国务工的广告,面对其开出的优厚待遇,郑志生十分心动,没有过多咨询便与前程对外劳务合作公司签订一份“赴巴哈马劳务协议书”,约定前往巴哈马从事农业技术工作,并交纳出国相关费用人民币50000元。而后,郑志生因种种原因未能出国。经多次交涉,郑志生最终只拿回5000元。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郑志生向法院起诉要求其退还余款。

  法院审理认为,前程对外劳务合作公司不具备外派劳务经营权,与郑志生之间的境外就业职业介绍服务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前程对外劳务合作公司实际收取郑志生相关费用为45000元,其中1000元为考试分摊费,由于郑志生已实际参加了考试,故考试分摊费可不予返还。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前程对外劳务合作公司返还郑志生人民币44000元。

(佚名)


标签: 出国劳务 中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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