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外劳搬运私烟罪刑获撤销 交回初庭审理

2010-12-06 10:41:55 中国国际劳务信息网 点击数:652


  四名外国劳工协助搬运货物时究竟是否知道那是漏税香烟?

  新加坡高庭法官维克拉惹因质疑四个客工协助搬运货物时是否知道货物是漏税香烟,而撤销这四个孟加拉籍客工的罪名和刑罚。

  不过,维克拉惹法官12月1日下令把这起案件在下周交回初庭审理,控方到时可决定是否要继续提控这四个被告,或者撤销或修改他们的控状。

  比普洛布(Biplob,21岁)、博迪乌兹扎曼(Bodiuzzaman,24岁)、阿齐兹尔(Azizur,26岁)和戈乌塔姆(Goutam,35岁)被指在今年8月6日晚上9时20分,于德福巷协助两个男子邓美德和温庆来搬运710公斤的漏税香烟。

  该批香烟应缴付的关税和消费税分别为25万元和2万2000多元。四个被告在9月认罪后,各被判入狱两年。

  然而,他们在上诉审理时却否认有罪,并声称是孟加拉语通译员劝他们认罪以得到轻判。他们也称,当他们在咖啡店时有人上前搭讪,问他们是否要赚外快。这四人同意协助搬运货物并各得到三四十元的酬劳,但不清楚那批货是漏税香烟。

  主控官简淑颖副检察司在维克拉惹法官上周指示下,安排关税人员于上个星期五(11月26日)向邓美德和温庆来再录一份口供。这两个主使者否认曾告诉四个被告,他们所搬运的是漏税香烟。

  但是,主控官向法官指出,关税人员向四个被告录口供时,后者承认知道货物的内容。关税人员在宣誓书说,他问比普洛布是否知道那批香烟未缴关税而后者承认他知道。

  就此,法官批评关税人员录口供时向被告所发出的问题不够确切,所以无法断定四个被告到底是何时知道货物是漏税香烟。被告可能是在关税人员逮捕他们时告知他们的罪名后,才知道货物的内容。

(佚名)


标签: 新加坡 外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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