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收紧外籍劳务管理政策

2010-09-08 09:05:59 商务部 点击数:1119


  2010年2月底,新加坡政府公布2010年预算案,计划从7月1日起3年内分阶段调高外籍劳工税,收紧外籍劳务管理政策。政策调整主要内容如下:

  一、分行业调整外籍劳工税

  自2010年7月1日起,各行业外劳税将在3年内分阶段上调,以保证企业有足够的时间调整生产流程和作业水平,适应雇用外劳成本增加的状况。有关情况见下表:

                  表1 制造业外劳税调整前后对比
  

现行 201071 201271
外劳占雇员总数的比例 每月劳工税(新元) 外劳占雇员总数的比例 每月劳工税(新元) 外劳占雇员总数的比例 每月劳工税(新元)
40%以下 150/240* 35%以下 160/260* 25%以下 200/300*
40%-55% 150/280* 35%-55% 180/280* 25%-50% 300/400*
55%-65% 450 55%-65% 450 50%-65% 450  
  *低技术工人
                表2 服务业外劳税调整前后对比
现行 201071 201271
外劳占雇员总数的比例 每月劳工税(新元) 外劳占雇员总数的比例 每月劳工税(新元) 外劳占雇员总数的比例 每月劳工税(新元)
30%以下 150/240* 25%以下 160/260* 15%以下 200/300*
30%-40% 280 25%-40% 300 15%-35% 300/400*
40%-50% 450 40%-50% 450 35%-50% 450  
  *低技术工人
                  表3 建筑业外劳税调整前后对比
现行 201071 201271
雇用外劳情况 每月劳工税(新元) 雇用外劳情况 每月劳工税(新元) 雇用外劳情况 每月劳工税(新元)
MYE配额内 150/470* MYE配额内 160/470* MYE配额内 200#/300**
MYE配额外 300 MYE配额外 310 MYE配额外 350/450  
  *低技术工人 **技术工人 #高技术工人
  
  建筑业引进外劳人数最多,2009年底已达24.5万人。新政府认为,依赖大量劳动力的建筑业应着力提高生产力,压缩劳动力数量,因此建筑业外劳税上调幅度最大。2011年7月1日开始,建筑业低技术工人准证将被淘汰,所有建筑业外劳必须持有最基本的技能评估证书。具有4年工作经验并拥有专门技能的外劳将被列为“高技术工人”,雇主只需为其支付较低的劳工税。

  二、大幅提高S准证外劳税

  为满足劳动力市场对中等技能水平劳工的需要,新政府于2004年推出S准证,持有人必须具有大专学历,月工资不低于1800新元。新人力部提供的数据显示,持S准证的外籍劳工数量增速最快,已从2007年底的4.4万人猛增至2009年底的 8.2万人。由于雇主雇用S准证持有者每月只需缴纳50元的低劳工税,雇主和中介通过虚报工资和提供假学历为外劳申请S准证的现象较多。为遏制此类现象,新政府此次大幅提高S准证外劳税,缩小与一般外劳税的差距。2010年7月1日起,雇主雇用的S准证外劳占雇员总数20%以下时,外劳税由每月50元提高至100元,雇用比例达20-25%时为120元;2012年7月1日起,雇用比例15%以下时,S准证外劳税每月为150元,雇用比例15%-25%时则高达250元,是现在的5倍。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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