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山东出国劳工的惊魂七日

2013-11-19 08:37:25 中国国际劳务信息网 点击数:4392


来源:济南时报

 

  “我再也不出国打工了!”来自日照莒县的孙同良向记者发誓说。
  电影《黄海》中主人公久南借了6万元送妻子到韩国出国打工,谁料妻子从此杳无音讯,最终得知客死异乡。回想在韩国济州岛渔船上漂泊 7天的情景,孙同良回国后同样后悔不已。这个老实巴交的38岁的农民工,称被山东国立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国立)骗至韩国打工,每天工作强度达20小时,一周下来“全身都散架了”。
重金诱惑 宣称日工作8-10小时,月收入万元
  2012年7月,孙同良通过山东国立日照分公司,了解到去韩国出国务工工资比国内高出很多倍,“他们承诺每天工作8—10小时,平均月收入高达万元。”
  随后,孙同良跟日照分公司签订了赴韩国出国务工合同,并交纳了3.9万元中介费和1万元保证金,当时公司承诺只要出国满3年回国后会退还这1万元。然而,孙同良同山东国立签订的所有合同文本都被公司留下,没有给自己一份。“1万元的保证金欠条公司只给我写了5000元,说另外一半欠条让韩国公司出具。”孙同良说,他到了韩国以后,韩国公司根本就不知道押金一事,并拒绝给他出具欠条。“临走前(山东国立)又问我要了7000元,说是去济南培训的费用。”孙同良称,当时他寻思着出国打工半年多就可以回本,于是东拼西凑拿出钱交给公司。他还告诉山东国立,自己想做陆地加工或近海养殖,不想从事近海捕捞工种,公司表示会给他安排。
  2013年4月中旬,办理好出国护照和相关手续的孙同良,来到位于历下区中泰大厦的山东国立总公司体检,并进行了出国前的简单培训。4月23日,孙同良登上青岛飞往韩国首尔的航班,开始了一段自认为的“淘金”之旅。
悲惨经历 被迫出海捕鱼,每天工作20余小时
  然而几天后,孙同良的“淘金梦”彻底破灭了。
  孙同良称,4月25日下午,经过一家与山东国立合作的韩国公司的几天培训后,他被该公司分到济州岛工作。来到济州岛后,他发现这里只有出海捕鱼的工作,根本没有在陆地上的工作。他原本打算跟渔船主解释清楚,山东国立之前答应给他安排陆地工作,可双方语言不通。“出国的时候公司把我手机没收了,也不让我兑换韩币,我想找人帮忙都找不到。”无奈之下,孙同良只好上船开始了工作。
  “在海上整整漂了7天,简直是一场噩梦。”孙同良回忆说,由于之前没有海上工作的经历,他难以适应。另外,在船上捕捞工作时间不固定,有时凌晨两三点就要爬起来,一天只能睡两三个小时,每天工作强度达到20多个小时。他通过打听得知,在这里工资也没有之前宣称的那样高,每月仅能拿到约6000元。
  在海上整整漂了一周后,渔船终于靠岸卸货。身体快要散了架的孙同良,通过一个老乡帮忙买了电话卡,联系上韩国公司,要求对方给他调换工作。韩国公司却表示,他们只有上船捕鱼的工作,除此之外一切工作都属于“非法”,不但公司不会支付劳动报酬,还将追究他的违约责任。
艰辛回国 突闻家人去世,被迫签“不退款”协议
  孙同良一听彻底傻了眼,要求立即回国。然而,韩国公司表示,如果他未按规定在这干满3年便属于合同违约,按规定之前所交费用不退还,还要自行承担回国费用。
  “要照这样干上3年,岂不是要死在船上?”孙同良一下子就感到了绝望。此时,国内老家又有噩耗传来:他的奶奶因病去世了。
  心灰意冷的孙同良下定决心要回国。他说,自己当时连回国的钱都没有,经过一番周折后,终于联系到在韩国出国打工的一个亲戚,从对方那里借了钱,购买了回国机票。随后,韩国公司却对孙同良回国一事一拖再拖,把他安排到一家小旅馆内。
  三四天后,韩国公司联系上山东国立,由山东国立传真了一份《不退款协议》过来,声明孙同良因个人原因回国,之前所交一切费用不予退还。由于急于回国,孙同良只能照抄一份,签字按好手印后,自费购买机票回到国内。
费用难退 5.6万元一分未退,另签下40万元“借条”
  5月13日,千辛万苦终于回国的孙同良,找到山东国立日照分公司讨说法,对方表示一切事情都归济南总公司负责。随后,孙同良便跟济南总公司陷入一场长达半年的“讨债”纠纷。
  “每次我找他们要钱,他们都拿不退款协议说事。”孙同良表示,他多次联系山东国立讨要5.6万元的费用,都遭到对方直接拒绝。“我手里只有一张5000元押金条,其他的什么证据都没有。”孙同良哭着说,是对方不讲诚信在先,将他骗到韩国遭受折(,现却以自己违约为由不退款,这让他上哪儿说理?
  孙同良还表示,公司在送他出国之前,还让他签下了一份40万元《担保合同》,防止他出国后逃走“打黑工”,称3年回国后自动作废,但他手里也没有这张合同。“出国钱还是借别人的,现在自己欠了一屁股债。”遭受打击的孙同良陷入了绝望。
山东国立违规收费,待遇属“忽悠”
  记者登录山东国立公司网站了解到,该公司成立于2003年,是一家济南市属对外劳务合作企业。13日,记者以想从事韩国“渔工”为由,咨询山东国立出国相关事宜。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渔工每天工作8—10小时,每月平均收入万元。出国前需要交纳3.7万元中介费及1万元保证金。如果中途因个人原因未干满3年回国,所收所有费用一概不退。当记者询问不想出海捕鱼,是否能提供其他工作时,工作人员表示“这个可以安排,到时候给安排做陆地加工就行”。当记者咨询孙同良出国之事时,相关负责人刘先生称“在外地不方便”,随即挂断了电话。
  记者了解到,根据《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规定,对外劳务合作企业不得以任何名目向劳务人员收取押金或者要求劳务人员提供财产担保。山东国立收取1万元保证金及与客户签订40万元借款合同的做法,已经违反条例规定。
  另外,根据《外经贸部关于外派劳务培训收费标准的规定的通知》,每个劳务人员的培训费用不超过600元。山东省商务厅外经处工作人员表示,如果有公司收取7000元的“培训费”,这肯定属于违规收费行为。
合同存不公平签订可撤销
  面对5.6万元的出国费用难退,孙同良应该如何维权?对此,齐鲁律师事务所赵晓亮律师分析,如果劳务人员同公司签订合约存在明显问题,就应该属于无效合约,依法可以变更或撤销。
  赵晓亮认为,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或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以及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合同。对于一些违背法律法规签订的合同,受害人不但有权要回费用,而且可以依法申请赔偿。
  赵晓亮还表示,根据《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为规范对外经济合作企业的经营行为,保障外派出国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对对外经济合作企业实行对外劳务合作备用金制度,缴存金额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出国劳务人员如果遭遇利益侵害,也可以向商务主管部门进行投诉”。
出国打工莫被“牵着鼻子走”
  当下,去国外“淘金”成了不少出国务工者热衷的选择。虽然境外劳务“钱”景广阔,但也并非遍地黄金。这几年出国劳务中介市场鱼龙混杂,出国打工陷阱不少,被骗的案例也屡见报端,想要出国务工者们,一定要擦亮眼睛提防出国劳务中介骗局。
  夸大宣传、乱收押金、超额收费、不签合同、收钱跑路……想来想去,劳务输出中介市场无非就是这几种骗局,但却总能屡屡能够得手。不少人交上五六万元的出国费用,到头来发现竟是一场空。令记者不解的是,被骗的人中不只有农民工,甚至还有文化程度较高的大学生。究其原因,除了出国务工者不了解相关法规、信息不对称外,急切“挣大钱”的心理也让他们渐渐失去理性,被劳务公司“牵着鼻子走”,到头来想要维权都颇为困难。
  “出国打工还是留在国内?”这个问题放在前几年,可能很多人想都不用想就走了。但目前国内经济不断复苏,国内外收入差距渐渐缩小,国外低端劳务市场吸引力也已大不如前,“洋饭碗”是不是真靠得住,出国打工前还真要仔细琢一番。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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