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男子花3万元出国打工遭遣返 "中间人"玩失踪

2013-10-28 20:44:38 中国国际劳务信息网 点击数:409


 

   大众网泰安10月28日讯 据泰山晚报报道,听说出国打工活不累,还能赚到大钱,今年30多岁的张先生就一直想着能有机会去国外。在劳务市场上认识了一位联系外派劳务公司的“中间人”王某。据这位“中间人”介绍,只要交3万元就可以去新加坡工作,办理好护照和签证,到达新加坡后,张先生却被劳务公司告知,王某为张先生办理的是旅游签证,而且相关的费用也没有交足。

  随后,张先生被遣返回国。这让张先生气愤又无奈,25日到泰山区法律援助中心咨询求助。 就乘飞机抵达了新加坡。没想到刚到新加坡劳务公司,张先生就被新加坡的劳务公司告知,王某为张先生办理的是旅游签证,不是出国劳务签证,而且相关的费用也没有交足。
 
  张先生为了留在新加坡继续工作,又委托家人给王某钱,让其帮忙办理出国劳务手续。后来因为签证一直没有落实,张先生被遣返回国,之后也与王某失去了联系。
 
  张先生介绍,看着身边的朋友有去国外挣到大钱的,自己心里也梦想着有一天能有机会去国外挣几年的大钱。可现实是,张先生只会简单的机器维修,平时不得不待在劳务市场找零工。8月份一天,张先生在劳务市场找零工时,认识了联系外派劳务公司的“中间人”王某。
 
  王某告诉张先生,他平时跟一些外派劳务公司老总很熟,帮出国劳务公司介绍人,从中抽取一部分的“好处费”。王某自称,经他介绍的工作,活不累,赚钱多,最重要是交给劳务公司的钱也少。
 
  王某多次向张先生推荐到国外工作,经不住诱惑的张先生在不知道出国劳务行情的情况下,就听信了王某的话。他给了王某3万元钱,由王某安排去新加坡工作。
 
  办理好护照和签证之后,张先生仅凭收条和转账凭证,维权成难题,手机号,家庭住址都不知道。且当时王某是以某公司的名义介绍的,但公司在济南,且并无此人。张先生手里也没有关于公司的一丁点证据,所以说这个事情只能是“哑巴吃黄连”,就算是诉讼,成本太高不说还很难胜诉。
 
  张先生越想这事越觉得生气,就来到泰山区法律援助中心进行咨询。
 
  工作人员介绍,张先生现在面临的问题是,当初双方并没有明确的约定,而且张先生手里也没有明确的证据,证明是王某为其介绍出国劳务收了他的钱。虽然有收条和银行的转账
 
  凭证,但是现在王某下落不明,无法查找他的身份信息。张先生只能是以欠款方式来追究王某的责任。
 
  要是说王某是诈骗,这个很难取证,从法律途径讲,张先生可以通过诉讼起诉王某追回向其支付的3万元中介费用。但是张先生只知道王某的
 
  认清劳务公司合法性,付款前先签订合同
 
  工作人员介绍,市民想要出国务工,要选择正规渠道,到通过商务部批准的外派劳务公司办理。
 
  如何确认经营公司的合法性呢?据介绍,外派劳务公司应具有商务部批准的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其名单可到商务部网站出国劳务网查询。就出国务工的程序和条件,工作人员介绍,出国打工要取得工作的国家发放的工作许可,并办理工作签证。这些手续由外国雇主负责办理,切不可持商务、旅游签证出国打工。
 
  为了以后方便维权,市民和出国劳务公司一定要签署合同。出国务工前,市民应与外派劳务公司签署合同;出国务工期间,您应与外方雇主签订《雇佣合同》。两份合同中关于出国劳务人员权利和义务的内容应一致。要特别
 
  注意合同中必须有下列内容:工作地点、职业工种、劳动条件、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等。与外派劳务公司签署的合同应明确出国前收费的标准。
 
  “想要出国打工的市民,还是要多了解一些相关的信息,付钱时要签订好合同,不能仅仅口头约定,一旦出现意外,无法维权。”工作人员说。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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