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船员招聘简章 根据国家海事局对货船船员的培训上岗的规定要求,以及航海事业的日趋发展,我公司面向全国招聘部分新船员,经培训合格后,为其办理有关证件,然后安排到船上工作,具体有关事项如下: 一、工作内容: 水 手: 在驾驶员的指导下负责操舵,协助瞭望,船靠离码头带松缆绳,开关舱,收放舷梯等。 机 工: 在机控室内值班,监控机控室内的仪表,维护维修机械设备。 电焊工: 在船上负责以不同能源完成各种金属焊接。 电 工: 负责船上电力系统的维护与保养,以及对电气设备的的检修与更换所需零件。 厨 师: 负责全船人员一日三餐伙食及原料采购。 木 匠: 负责维修保养船上木质设备。 二、招聘条件: 政审合格,年龄18-50周岁,两眼视力0.8以上,五官端正,无传染性疾病及精神病史,并符合海员体检标准。从事过海上工作(捕鱼、海军)或退伍军人可优先录取。电工需要电工证书,厨师会做大锅饭即可。 三、培训安排:厨师、电工、焊工、木匠、服务生的培训时间一个月。培训期满,经考试合格,取得《专业培训合格证》机工、水手、还要取得白皮《适任证书》。本公司为船员办理《船员服务簿》、《海员证》。 四、工资、福利待遇、人身保险: 正式工作后,每天工作8个小时,每年在船上工作8—10个月,休假2—3个月;收入按月方法;月收入6000—8000元以上,有丰厚的劳务费、加班费及伙食退补。免费提供生活用品及劳动保护用品;免费食宿,伙食标准:每天4—8美元;住宿标准:单人间、双人间,有沙发、衣柜、冰箱、洗衣机等;公共娱乐场所有录像、乒乓球室、卡拉OK室等;船舶靠岸可在当地国家购物旅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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