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临时外国劳工计划”政策介绍及中国对加拿大劳务输出有关注意事项

2011-04-11 08:39:32 商务部 点击数:2308


  金融危机以来,加拿大经济平稳复苏,2010年GDP同比增长3.1%,名列G8国家首位,全年失业率为8%。加政府将促进就业作为首要施政目标,不断出台和完善各种支持政策。“临时外国劳工计划”(Temporary Foreign Worker Program,TFWP)作为加引进外国劳工最主要的政策,也呈现新的发展趋势。

  一、“临时外国劳工计划”概况

  “临时外国劳工计划”是加联邦政府主导下引进外国临时劳工最主要的政策措施,包括:加拿大国际经验计划(International Experience Canada)下的外国交流人员,约占每年引进的外国临时劳工总数的27.5%(以2009年数据为基础,下同);季节性农业工人计划(the Seasonal Agricultural Workers Program,约占13.1%)、低技能水平劳工试点计划(the Low-Skill Pilot Program,约占11%)、住家保姆计划(the Live-in Caregiver Program,约占5.5%)、北美自由贸易协定(NAFTA)项下的劳工输入(约占8.4%),以及“劳动力市场评估”(Labour Market Opinion,LMO)许可的劳工输入(约占14.7%)等具体措施和引进方式。

  加拿大人力资源和技能发展部(Human Resources Skills Development Canada ,HRSDC;也称加拿大服务部,Service Canada)、加拿大公民和移民部(Citizenship Immigration Canada ,CIC)和加拿大边境服务局(Canada Border Services Agency,CBSA)三个联邦政府部门共同协调管理和实施该计划。其中,HRSDC负责审核雇主LMO的申请并颁发许可通知书。CIC负责审核颁发外国劳工的工作许可签证或旅游工作签证。CBSA负责对外国劳工入境的最终审查。

  近年来,该计划每年为加拿大引进15万以上的临时外国劳工,2008年达到最高的19.2万人。受金融危机影响,2009年下降为17.8万人,2010年初步统计为18.2万人。截至2009年底,加境内的临时外国劳工总人数达到28.2万人,主要分布在安大略省(占33.6%)、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占24.5%)、阿尔伯塔省(占23.3)和魁北克省(占10.8%)。这些劳工主要来自菲律宾(占18.2%)、美国(占10.6%)、墨西哥(占7.9%)、澳大利亚(占6.9%)和英国(占5.5%)等英语国家。近年来,美国、墨西哥、法国、菲律宾和英国是新增临时外国劳工的主要来源国。

  二、“临时外国劳工计划”的政策动向

  近年来,加政府从其整体利益出发,不断审视和调整“临时外国劳工计划”相关政策。其基本出发点是优先保障和促进本国公民及永久居民的就业机会,其次是从为加拿大创造净利益角度出发,通过合理引进本国急需型劳工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近年来加“临时外国劳工计划”的政策走向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强化劳工权益保护。2011年4月1日起实施的审查新规要求:政府加强对工作需求真实性的审查,降低应聘劳工的潜在风险;禁止未履行工作内容、工资和工作条件等承诺的雇主两年之内再次招聘外国劳工;严格限制临时外国劳工在加境内工作总时间不得超过4年,一旦到达4年限制必须离开加拿大4年以上才能重新申请来加工作。自2008年起,加政府每年还以英、法、中、西班牙等语言发布和更新外国劳工权益指导手册,以指导外国劳工申请加工作机会并保护自身权益。

  2、严格雇主审查标准。自2009年1月起,加政府要求申请LMO的雇主需扩大招聘范围,招聘广告需在全国性的工作银行(Job Bank)等网站或全国性报刊媒体等发布14天以上。自2009年5月起,又规定LMO有效期为六个月,过期后雇主需根据就业市场及招聘情况重新申请。自2010年4月起,规定招聘住家保姆的雇佣家庭需支付保姆往返交通费用、医疗保险、补偿金、招聘费用等全部相关费用,而保姆可以随时辞职,也不用与雇主居住在一起。2011年4月1日起实施的新政更是强化了对雇主招聘历史和本次招聘对加就业市场影响的审查。上述政策在相当程度上提高了雇主招聘外国临时劳工的成本。

  3、加快申请和审核进程。加拿大服务部于2009年1月推出了雇主网上申请LMO服务。加公民及移民部从2009年12月起开始向临时外国劳工提供网上工作签证申请服务。在2007年9月至2010年4月期间,联邦政府还与阿尔伯塔省、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合作开展了快速劳动力市场评估(E-LMO)试点计划,以加快解决该省急需型劳工的招聘问题。

  4、赋予各省更多自主权。截至2011年3月底,联邦政府已经先后与安大略省、阿尔伯塔省、不列颠哥伦比亚省、育空地区和新斯科舍省签署协议,允许各省根据本省就业环境提出临时外国劳工引进的建议,不需要事先经过联邦政府服务部LMO的审核。同时,联邦政府还赋予各省更多省提名计划(Provincial Nominee Program,PNP)的名额和操作的灵活性,方便了各省急需的高级人才和短缺技工申请永久居留权。目前,PNP计划人数已从2005年8047人增加到2011年的36419人。

  三、中国对加劳务输出概况及面临形势

  近年来,中国输往加拿大的临时劳工人数不断增加, 截止2009年底在加中国劳工累计达到约1.1万人,占全加外国临时劳工总数的3.8%。每年输入约2000多人,占当年全加引进的临时外国劳工总数的1.3%-1.5%。其中,2007年达到最多的2660人,2008和2009年则分别下降到2328和2272人。中国输出的临时劳工主要有IT工程师、国际交流青年、跨国公司内部员工等中高级人才和厨师、保姆、焊工等技术工人。近年来,厨师、保姆、木匠、焊工、管道清洁工、理发师等技术性工种成为中国对加劳务输出的热门工种。

  随着中加两国关系的不断升温和经贸、文化及科技交流合作的不断深化,中国对加拿大劳务输出将面临新的机遇,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中国对加拿大贸易和投资规模不断增加。2010年中加贸易额达到371亿美元,中国对加拿大非金融实际投资达到11.23亿美元,不论是对于走出去的中资企业还是希望扩大与中国合作的加拿大本土企业,都需要一定数量的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工人。二是来自中国的移民日益增多。自2000年以来中国已连续10年成为加拿大第一移民来源国,每年约有2.5万-3万的中国大陆公民获得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新移民在工作和生活中需要大量具有中国背景和懂中文的劳工提供各类服务。三是两国经贸、文化、教育和科技交流日益频繁,特别是中加文化交流、ADS等相关协议的签订带动了国内相关人才来加工作。

  四、中国对加劳务输出有关注意事项

  为了规范中国对加劳务输出行为,切实保护输出劳工的合法权益,有关各方应注意以下事项:

  1、对于企业而言,可探索和推动劳务输出与企业走出去、对外承包工程相结合,拓宽劳务输出渠道。与在发展中国家的情况不同,加拿大对来自中国的工程承包和劳务输出虽然无明显的政策障碍,但实践操作却非常困难。加拿大亚太门户与走廊计划实施5年来,尚未有一家中国公司能够承包其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加西部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和育空地区近三年来除了部分中资企业管理人员、国际交流人才及温哥华2010年冬奥会场馆建设急需的少量建筑工外,尚没有其他类型的国内劳务输入记录。目前,已有部分中国企业开始探索劳务输出渠道:如近期我一大型对外工程承包企业拟参与建设中资控股的加拿大地下煤矿项目并带动大批劳务输出;我山东青岛一焊割设备企业在加投资设厂,拟从中国引进一批加拿大急需的焊工等。

  2、对于劳工而言,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规避劳务输出风险。计划到加拿大工作的国内劳工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问题:一是核实招聘信息的真实性。通过网络、媒体或委托律师等正规渠道查询该招聘企业的真实情况和招聘计划,通过Service Canada等加政府部门查询该雇主境外招聘是否已获得合法的LMO许可,通过Job Bank等加信息媒体查询该招聘岗位是否已发布有效的招聘广告。另外需要注意的是,中国驻加拿大使领馆对企业的认证证书只是核实加拿大本地公证部门的真伪,不能直接认定招聘企业原始文书的真实性,更不能作为判断招聘信息真实性的依据。二是要认真研究雇佣合同。加政府规定从2010年4月起﹐临时外国劳工雇佣合同必须要写明薪金、福利、住宿、职责、工作时间、假期和病假权益等一系列内容。三是了解签证和再就业政策。加公民和移民部颁发的工作签证一般是一年有效,最长不超过两年,很多是锁定特定雇主,而不是开放式工作许可(Open Work Permit),如果在加拿大失业或辞职后将无法继续申请工作,必须离开加拿大返回国内。另外,临时外国劳工无法享受到政府提供的针对失业人员和新移民提供的工作指导及就业培训。如果失业,只能寻求行业协会、雇主或者网络及当地媒体的招聘公告。四是明确上岗资格和培训需求。加拿大绝大部分技工都要求持证上岗,而且对英语能力有一定要求,要适应加拿大工作必须事先接受必要的上岗培训,考取职业资格,这也是临时外国劳工的一项基本权益。五是及时求助加临时外国劳工服务中心和我使领馆。当我劳务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或者遇到困难问题时,应及时向本地的加政府服务部门或我使领馆反映并寻求帮助。

  3、对于劳务中介而言,应切实承担责任,加强规范管理。国内劳务中介应更多地承担招聘信息核实、雇佣合同审核把关、上岗培训、境外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方面的责任。加拿大的招聘中介收费来自雇主,绝不允许向应聘的外国劳工收取。而国内中介收费都面向劳工本人,且金额不低。随着加拿大2010年9月起大幅提高投资移民门槛后,近来也出现部分国内劳务中介以能够协助办理加拿大技术移民为诱饵,联手境外企业共同行骗,无疑将给我劳工造成巨大损失。请广大劳工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另外,国内有关部门也应加强对劳务中介的资质审查和信用管理,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切实规范劳务输出市场。(驻温哥华总领事馆经商室)

  有关加拿大“临时外国劳工计划”的更多信息请登陆加拿大有关政府部门公共网站或就业网站:

  1、加拿大人力资源和技能发展部(加拿大服务部)网站:http://www.hrsdc.gc.ca,http://www.servicecanada.gc.ca

  2、加拿大公民和移民部网站:http://www.cic.gc.ca

  3、加拿大工作银行网站:http://www.jobbank.gc.ca

(佚名)


标签: 加拿大 外国 劳工 政策 中国 劳务

政策法规»通知新闻  最新文章
政策法规»通知新闻  热门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