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雇“黑工”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2010-12-19 23:23:34 中国国际劳务信息网 点击数:1206


问:

 

我目前持一年期的学生居留。此前我曾在2006年在某工地工作,但老板没有和我签劳动合同,而且拖欠了我好几个月的工资,请问我能否将拖欠的工资要回来?


答:


学生居留允许学生在法国工作,但年工作时间不能超过964个小时,您的情况完全可以通过多种法律途径将工资要回来。因为劳动法典和刑法典均明文禁止雇黑工的行为。


雇黑工在劳动法典上称为“不申报工作”,指雇主故意在雇佣职工的时候不向税务部门和社会保障部门申报部分或者全部的职工收入。雇黑工的结果是职工没有权利享受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事故保险、职业病保险、失业保险及养老金等社会保障。


常见的雇黑工是雇主和职工之间没有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短期劳动合同、季节工、替工、学徒工以及一切其他劳动合同都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任何没有书面合同的劳动关系均定性为长期劳动合同,即雇主和职工存在长期劳动关系。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雇黑工的过错完全在于雇主,打黑工者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但职工在老板纵容下主动要求不申报以便兼职多份工作,或者接受现金支付工资以获取额外报酬的情况例外。


因为雇黑工引起的纠纷,职工可以求助于劳动监察部门、工会和社团来进行协调,或者提交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审理。


雇主违反劳动法的规定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拒不在社保和税务部门登记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可要求职工返回公司工作。否则,雇主需要支付不低于职工六个月的工资赔偿金。为了证明确实在公司工作过,职工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例如,曾经一起工作的同事出具的证明、公司支付工资的支票等。


职工也可以在工会、社保机构、职业协会等组织的协助下向劳资法院提出起诉。根据刑法典规定,黑工的雇主可被判不超过三年的徒刑和支付45000欧元的罚款。职工可以根据雇主给他造成的损失要求相应的经济赔偿。

(佚名)


标签: 法国 黑工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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