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可申办以色列十年签 每次停留不超90天

2016-11-16 09:15:51 中国国际劳务信息网 点击数:538


  “以中十年多次往返签证启动仪式”昨日(15日)在北京召开,以色列驻华大使马腾现场为十余位中国公民颁发第一批十年期签证。以色列成为既美国和加拿大后再与中国实施此类协议的国家。

  北京青年报记者现场了解到,自今年11月11日起,中以双方10年多次往返签证协议将正式生效。协议生效后,中国和以色列两国持普通护照的公民可申请有效期最长达十年但不超过护照有效期的签证,凭借该签证可多次进入对方国家,每次停留期不超过90天。

  这意味着两国人民可以获得对方颁布的有效期为十年的签证,基本实现“说走就走”的旅行。该协议是在今年3月举行的中以创新合作联委会第二次会议上签订的。启动仪式上,十余位经常往返两国的中国企业家、专家和演员接受了由以色列驻华使馆颁发的第一批十年有效期签证。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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