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法援帮出国打工的24名民工讨回278万元工资

2016-06-13 09:29:10 中国国际劳务信息网 点击数:407


    帮在非打工的24名民工讨回278万元工资 
    南京法援“跨国追薪案”获评全省“十优” 
    南报网讯 累计耗时4个月左右,帮助来自黑龙江、安徽、河南、湖北、江苏等地24名在非洲出国打工的农民工,成功讨回278万元工资。 6月7日,省司法厅发布通报,南京市雨花台区法律援助中心选送的《宋某等24人跨国追索劳动报酬案》,获评“2015年度全省法律援助十大优秀案例”。
    “跨国追索劳动报酬案,体现了法律援助无国界,且对今后处理此类案件具有一定的指导作用。”雨花台区法律援助中心律师肖芳芳介绍,去年11月26日,24名民工来到雨花台区法律援助中心寻求法律援助。这些民工来自黑龙江、江苏等全国地,文化程度都不高,分别通过工友介绍、中介公司推荐、自己应聘等方式进入雨花台区某工程公司。
    经调查,该工程公司注册地址在南京,同时在上海设有一个办事处。南京的办公地点仅有一间办公室,主要为所有的劳动者安排体检、办理护照签证,最后安排民工们前往非洲安哥拉出国打工。
     在去非洲出国打工之前,这24名民工与用人单位约定,月工资为5000元至1万元不等。在非洲出国打工期间,24名农民工每人每月领取300美金用于日常生活开销,出国务工满一年至两年回国一次。每次回国后,农民工与用人单位结清剩余工资。截止2013年12月,工资都是按照约定结清的。
     但从2014年1月至2015年6月,用人单位就陆续安排这批出国务工人员回国,并承诺将剩余工资约278万如数发放。直至2015年11月26日,所有回国的农民工一分钱都没有拿到。其中,有人甚至被拖欠了一年半的工资。出国务工人员为了讨要工资,多次和用人单位联系。但用人单位每次都以安哥拉货币换美金再换人民币需要时间为由,拒不发钱。
    多次协商无果后,出国务工人员先后去过上海的劳动监察大队、上海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上海清欠办等多个部门。但他们被告知,用人单位其实是在南京市雨花台区注册成立的,上海的公司仅仅是所谓的办事处,上海相关部门没有管辖权。为讨要工资,这些农民带着最后的一丝希望来到雨花台区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
     “法律援助中心了解到民工们的实际困难后,立即为他们开辟了绿色通道,马上办理法律援助相关手续。但在详细分析案情后发现,这个案件面临三大难点。”肖芳芳说,难点具体包括:案件涉及南京、上海、非洲安哥拉等地,管辖地有争议;部分民工劳动合同不完善甚至没有劳动合同,证据材料缺乏;非洲安哥拉距离南京太远,证明出国务工人员的实际工作情况及工资标准非常难。
     结合实际案情,经过慎重考虑,雨花台区法律援助中心决定联合区市场监管局、人社局等多部门对该工程公司展开调查,同时递交劳动仲裁申请书。在多方共同努力下,该公司终于表示愿意与协商,并和出国务工人员签订雨花台区劳动仲裁出具的《劳动仲裁调解书》,于今年3月31日前分批付清拖欠的278万元工资。出国务工人员非常满意,事后专门给雨花台区法律援助中心送来锦旗表示感谢。
    据悉,此次全省共有63个法律援助案例被选送参评。南京除了跨国追索劳动报酬案获评“全省法律援助十大优秀案例”以外,还有一个救助孤儿案获评“全省法律援助十大好案例”。省司法厅要求,全省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十大优秀案例、十大好案例,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努力为困难群众提供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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