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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香港出生12岁男孩 申请马来西亚公民9年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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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香港出生12岁男孩 申请马来西亚公民9年未成

[行业动态]-[时事要闻] 来源:中国国际劳务信息网 作者:佚名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年2月16日 21:28:10

  据马来西亚《星洲日报》报道,一名在香港出生的12岁男孩,9年来向大马国民登记局申请永久居民资格皆无下文,不但面对诸多的不便,甚至面对没有课本上课的窘境。

  这名12岁男孩林俊杰,目前就读于昔华小学六年级,母亲林美玉(37岁)为马来西亚公民,父亲林志辉是香港人,俩人结婚时,在香港和马来西亚两地皆有注册成为合法夫妻。

  林美玉表示,俊杰于1996年在香港出生,当时领取的是香港政府的出生证明,并没有向马来西亚国民登记局登记,但在3个月大的时候就返回马来西亚定居,由于俊杰在1997年之前出生,因此他持有英国护照。

  使用学生签证居马

  林美玉在2002年和丈夫离异,当时香港法庭将林俊杰抚养权判给林美玉,目前俊杰使用学生签证居住在马来西亚。

  她说,她在1999年决定替俊杰申请成为马来西亚永久居民,当时她直接到布特拉再也国民登记局总部提呈申请。

  被告知申请表格未呈决策人

  当时该局的官员给了林美玉一张收条,证明她在1999年6月17日呈交申请表格,但9年过去了,她所得到的回复竟然是:她的申请表格还没有呈上相关决策人的手中,请她等待。

  “我在申请的时候已经提供了所有的资料和相关文件,2002年和前夫离婚后,相关的法律文件也第一时间交给当局,我不明白为甚么过了这么久,这些文件还没有受理?”

  她说,9年来她不断南上北下,到布特拉再也的国民登记局询问,而每次得到的回复都是:请等待。

  曾求助人民代议士,回复仍然是等待

  林美玉2007年8月期间曾寻求一名人民代议士的协助,但他只要求她把资料交给他的马来秘书,然后打封公函给当局,询问申请进展,而获得的回复仍然是等待,再也没有下文。

  因此,林美玉只好携带儿子到星洲日报昔加末办事处,希望通过报章寻求协助,早日解决问题。

  由于香港政府规定国民在满12岁后必须更换身份证,领取12至18岁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证,因此俊杰要在2008年8月前往更换身份证。

  “我担心一旦他更换身份证后,以后会更难获得马来西亚的永久居民权。”

  非马来西亚公民,无法享免费课本

  一直使用外国人身份在马来西亚居住和念书的林俊杰,经常要面对许多问题,自从政府施行全民免费课本政策后,他更面对没有课本上课的窘境。

  林美玉表示,她向来都为儿子购买课本,2008年开学后学校也有分配课本给俊杰。

  “但5日那天,学校老师却以他不是马来西亚公民,不能享有免费课本为由,将已分配给我儿子的课本收回。”

  腼腆的俊杰在星洲日报记者向他询问没有课本如何上课时,小声的回答:“看隔壁同学的书本。”

  没课本无法温习

  但林美玉对儿子没有课本可用感到忧心忡忡,因为现在市面上没有课本可以买,学校方面又不能提供,还有10天左右的时间学校就要考试了,俊杰根本无法温习。

  该校校长尤亚玖在受询时表示,将协助家长购买课本,确保俊杰有课本使用。

  林美玉透露,为了儿子的国民身份,她已花了不少金钱和时间。

  她说,俊杰在7岁以前都是以旅游签证居住在马来西亚,她必须每两、三个星期带儿子从新山关卡出境一次,十分麻烦。

  她表示,幸亏俊杰在上小学1年级时,一名好心的移民局官员告诉她可为儿子申请学生签证,才免去这个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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