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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大马国民结婚 外籍劳工的工作准证将吊销
[政策法规]-[行业政策] 来源:转载 作者:佚名 点击数:   收藏本页
更新时间:2007年2月5日 11:30:38
 马来西亚国内事务部政务次长拿督阿都拉曼依布拉欣强调,外劳不应该把与国人结婚作为申请公民权或居留证的途径,否则政府将会吊销这些外劳的工作准证。

他说,这些外劳是持有工作准证进入大马工作,所以绝对不能与大马国民结婚。一旦这些外劳使用工作准证进入大马后与本地国民结婚,他们的工作准证将会被吊销。毕竟与国人结婚并非拥有公民权或居留权的最佳途径。

“国人在选择配偶时应该以本地国民为首要的选择,而这项讯息必须被广泛的提醒及告知国民”。

拿督阿都拉曼依布拉欣是在回答李成材上议员提问如何解决外劳透过与国人结婚获得居留权的课题作出回答。

此外,针对拿汀巴杜卡诺哈雅迪上议员提出一旦外劳与国人结婚,如何处理他们小孩的公民权课题。他说,如果孩子的父亲是本地公民,而小孩又小过6岁,将可以直接申请永久居留权。至于孩子的母亲只要连续在大马居住超过5年也可以申请永久居民权,而这项申请需要3至5年的操作。

  • 严厉对付非法外劳

    另一方面,他也提到,政府非常关注非法外劳进入我国的课题,并会采取严厉的态度对付非法外劳包括遣送回国。

    他透露,单是在2004年该部便遣送3万8699名外劳回国,而所需的花费高达594万5840令吉,这充份的显示政府对付非法外劳的决心。

    他认为,由于非法外劳都把大马视为工作天堂,所以才造就大批的非法外劳涌入大马。与此同时,国人习惯性选择工作的态度,即对肮脏、危险和艰辛的工作感到抗拒的问题,也是间接提供工作空间给非法外劳。

    他也提到,其实外劳在大马工作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981年,而现今在大马工作的外劳已经达到180万人。

    他指出,政府已经察觉有很多的外劳特别是中国外劳在大马从事脚底按摩的工作。因此,政府将会采取行动确保这些情况受到控制,同时也不会引发更多的课题。至于,一些在夜市场兜售物品的外籍人士,他也呼吁地方议会能够重视这个课题,并采取有效的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