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职种:电焊工、装配工
- 招收人数:60 年限:工作1年 实习0年 出国预定:2008年1月
- 性别要求:男 婚姻要求:不限
- 年龄要求:20岁至45岁 学历要求:初中以上
- 面试时间:待定 面试地点:在本企业进行
- 面试准备:不需要准备 材料:自己准备
- 具体工作内容:根据与外方客户达成的合作协议,我公司拟招募电焊工和装配工赴波兰从事煤矿液压支架的钢结构部分的装配任务,具体条件和办理程序如下:
一、 招募工种及数量:
1.装配工:40名,能识图、气割,能对钢板进行打磨、开坡口和拼装,具备基本的焊接技能。
2.焊工:60名,熟练使用气保焊(二氧化碳和氩弧),同时会气割者优先。
二、招募条件:
1.年龄20—45周岁,男性,初中以上学历,有相关的工作经验;
2.持有初级以上的相关技能证书,中级以上者优先;
3.身体健壮,机敏灵活;无肢体残缺;无传染病、慢性病、牙科疾病、精神病、癫痫病,无家庭遗传病史;肝功能正常,胸部无钙化点;无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视力正常,无色盲及其它不适合出国务工的疾病;
4.品德优良,无犯罪记录;有上进精神,吃苦耐劳,有良好的卫生习惯,能保证团结,同意过集体生活,工作上服从安排。
5报名填写履历表,一定要如实填写,如提供虚假履历,责任自负。
6.体检时不得弄虚作假,血检、肝功、胸透、心电图、身高、体重、视力等所有项目必须与实际相符。
7.能够保证赴波后严格履行与公司所签的有关合同,遵守公司与波方公司的所有规定,服从公司和波兰公司的管理。不谋求到其他公司、其他国家工作或移民。
报名人员若隐瞒事实,在公司为其它办理赴波手续过程中,或在波工作期间被发现有不符合上述所有条款规定者,需持本《招工简章》(以下简称“本简章”)及《外派服务合同》等合约的规定向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违约金。
二、 工作待遇及条件:
1.合同期为一年。期满后,如波方公司和省公司要求工人续约一年,工人必须无条件同意,否则视为违约。续约期满后经波方公司、省公司和工人三方面同意后,可以续约。
2.工资标准:①实行定额工资制。根据部件重量,焊工的工资标准分别为每吨86.5欧元(指小于1吨以下的焊件)和80欧元(指大于或等于1吨的
- 其它要求:办理程序及费用:
1.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技术证书、毕业证、最近所拍的2寸免冠彩照10张和6000元报名保证金报名。
2.按公司要求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自理。
3.体检合格者需在公司指定日期内在当地公安局申领因私护照,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办理出国人员健康证,有关费用自理。
4.参加由波兰厂方举行的技能考试,考试费用(包括耗材、场地等实际费用约150元/人,视实际情况而定)由个人自理。
5.通过考试者须参加公司组织的技能适应培训(初步定为15天,公司有权视具体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并自行承担实际发生的培训成本费,每人每天约100—200元人民币。
6.通过考试者由公司为其办理工作签证,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工人须参加公司组织的语言、安全、制度等相关培训(培训期不少于1个月),培训期间的食宿费由个人承担。
7.因不可抗力、外方原因或未获签证,(因材料虚假等个人原因者除外)导致报名人员不能赴波兰工作,我司将退还已花费用外的所有款项,若报名人员中途退出或因材料虚假等自身原因导致签证拒签,所交款项视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五、费用及其它:
①正式被选中的工人,需在公司规定的时间内向公司交纳10000元(含报名
时所交纳的6000元押金,工人凭收据划转)履约备用金。
②如果工人在国外圆满完成了工作合同并按时返回国内,在国外未发生扣款事项,履约备用金将与工人的工资一起结算后给工人。
③出国劳务费10000元。
六、特别条款:
1.报名者应确保自己符合以上招募条件,否则损失自负。
2.报名所持证件必须真实有效,若有虚假,一经查出,所交款项视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3.体检结果要真实,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所交款项视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4.报名者必须正确理解本简章中关于工资收入,特别是定额工资的有关规定,否则责任自负。
5.报名者需确认与其
- 备注:履约备用金1万人民币,在工人合同期满回国,无扣款情况下退还
- 薪酬:每月5000人民币 >>更多
- 工作时间:每天8小时
- 管理/中介费:10000元(人民币)
- 最高优惠额度:100元(人民币)《优惠额度说明》
- 面试考试费: 往返渡航费: 雇主提供返程机票
- 水电气费: 食宿:雇主提供个人承担费用
- 签证延期申请费: 其它费用负担:
- 备注:履约备用金1万人民币,在工人合同期满回国,无扣款情况下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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