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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工簡章
招收赴国外远洋渔船船员 67 人,具体条件如下:
年龄:
   18-39
岁,男性;
二、要求:
身体健康强壮、无家属遗传病史、无精神病例、无慢性病史、无不良嗜好,无犯罪记录;性格温和,能吃苦耐劳,能适应长期海上工作生活,有进取心,每个船员均需参加岗前培训,择优选用。
三、合同期限;
   
每合同期三年,依据个人意愿可自愿延续。
四、月薪:月基本工资 300 美元以上(新渔工290美元以上,有经验船员330美元以上)。
五、福利待遇:
1
、特殊工种每月补贴30-50美元,鲨鱼翅全船船员均分;
2
、船长视船员个人工作表现,优秀者每航次或每合同期给予一定的奖金;
3
、船上食宿由船东免费提供;
4
、工伤、正常生病、医疗费用由船东承担。
六、保险;
    
公司为每位外派船员在中国境内保险公司投入人身意外伤亡险,最高保险金15万元人民币。
七、费用:
每人 800 元人民币(视个人经济情况可适当先交一部分,其余部分可在以后工资中扣除)。包括培训费、船员服务簿、四小证等相关出国手续费,不包括培训期间伙食费、护照费用、健康检查费(包理健康证)及国内交通、出境费等个人费用。
八、船员经培训合格,缴纳相关费用,办妥相关证件后,  1  个月内船务公司保证外派。
九、须提交:小2寸彩色相片12张,身份证原件及户口影印件。
十、护照由招工单位协助指导,但必须船员自己到当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其它证件手续(除健康证)由招工单位代办。
十一、作业海域(南太平洋、印度洋、大西洋等)具体作业海域待派往前由派往单位告知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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