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劳务门户网站-中国国际劳务信息网 | 返回出国劳务信息页面
利比亚建筑工招工简章
一、招收工种
木工50名、 钢筋工30名、 瓦工200名 、 水电工20名。
二、招收条件
1.性别:男性
2.无工伤、违规、违纪和犯罪记录;
3.年龄:23周岁—48周岁
4.身体健康,身体健康、吃苦耐劳、熟练的技术工人,无犯罪纪录者。
三、合同期限
合同雇佣期为两年。
四、报酬及支付方式:
工人完成规定的施工任务及合格质量的日收入为(单价为人民币200元/工日,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做适当调整),多劳多得,享有合同内各项保险和福利。除中国春节和利比亚特殊节日,工人每月至少出勤28天。
在利比亚工作期间,工人的工资以雇主考勤和考核记工单为依据,按月以人民币汇率结算,除每月雇主发放给工人的生活费外,根据利比亚劳工部的法规,雇主将工人的结算工资三个月后打入工人个人指定账号,该账号由乙方开设,可在工人授权下由雇主代理操作。
五、 出国综合费用
1、出国总收费:15000元,工作期间没有发生违反雇佣合同的任何行为并圆满完成两年雇佣合同回国,合同期满后奖励工人6000元人民币。
六、办理周期:年前送签,正月内出国
七、工人须报的材料:护照、健康证、身份证复印件、2寸白地彩照20张、个人简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