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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德国中餐厨师简章
我公司是德国L.C.C.GmbH公司驻中国办事机构,专业办理中餐厨师赴德国中餐馆工作,常年招聘赴德国厨师,年办理量达二百名以上,如资料齐全、技术合格、品行好者,可在一个月内取得雇佣合同,现要求如下:
一、
待遇情况:
1、最低月税后起始工资至少700欧元/月以上(已扣除医疗及各项法定税项)胜任大厨工作者每年至少加薪100欧元。如在国内交养老保险每月另有100欧元的补贴;
2、持四年期工作签证(D类申根签证),可在欧盟十余国免签证;
3、合同期为四年;
4、每周工作六天,每天十小时;
5、雇主包食宿、上下班交通及劳保用品等(德国劳工法规定);
6、每年享有法定带薪休假;
7、在德工作期间家属可探亲半年(费用自理);
二、
要求:
1、年龄在22-40周岁之间,最佳年龄段在27-36周岁;
2、身体健康,从事厨师工作两年以上,有熟练的案板切配和炉台熘抄技术(同时有其它厨艺更佳);
3、为人忠厚,品行好,无不良记录和犯罪史;
4、持有国家劳动部门颁发的中级或高级厨师等级证书;
5、持有烹饪专业学校至少学习两年的毕业证书;
6、无语言要求
三、
厨师义务:
1、作风正派,对工作认真负责,无不良出国目的;
2、在德工作期间遵守当地各项法律、法规和餐馆的规章制度及雇佣合同条款;
四、
所需个人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厨师证复印件;
3、认真填写本单位个人资料表,需详细写明个人的专业特长及人品技能描述;
4、二寸彩色照片十张(穿着厨师工作服和戴工作帽);
5、厨师个人操作VCD(专业制作或考试时制作);
6、厨师专业学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